湖北出台《法律援助办法》 没钱也能打官司

    没有钱,也能打官司。6月8日,《湖北省法律援助办法》已由罗清泉省长签署,8月1日起将开始实施。

    根据这个办法,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打官司者,可向当地司法厅(局)设立的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且无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也可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机构15日内作出是否援助的决定。

    央视国际 2003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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