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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部长杜青林:科学规划社会主义新农村蓝图
中国网 | 时间:2006 年7 月14 日 | 文章来源:农业部

为了把中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农业部于去年底开展了21个重大理论问题研究,今年上半年又组织了百村调研活动。在此基础上,我们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实施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行动,选择确定100个村(场)作为省部共建示范联系村,其中35个示范村(场)、65个联系村(场)。从5月中旬开始,农业部会同地方政府为示范村(场)编制了新农村建设规划,受到了基层干部群众的热烈欢迎。

农业部之所以把开展示范村规划编制工作作为新农村建设示范行动的先导,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

科学编制示范村规划是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建设新农村,规划要先行。编制科学的示范村规划,为面上编制新农村规划提供有益借鉴,是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科学编制示范村规划,把新农村建设从理论研究转到实践操作,从实地调研向试点示范推进,是把中央战略部署落实到具体行动上的首要环节。

科学编制示范村规划是积极探索新农村建设工作机制的迫切需要。农业部提出,新农村建设示范行动要形成“省部共建、主抓靠县、行动到村、实惠到户”的工作格局,并从部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选派31个新农村建设对口指导与服务单位,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一起,指导编制示范村(场)规划,有助于探索出新农村建设良好的工作机制。

科学编制示范村规划是正确引导农民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的迫切需要。通过示范村规划的编制,与基层干部群众共商新农村建设大计,向广大农民展示美好蓝图,既可以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也能引导社会力量投身于新农村建设,逐步建立起政府、农民和社会各界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参与的机制。

示范村(场)规划的编制过程,既是深入调查研究、理清发展思路的过程,也是凝聚民心、集中民智、组织民力的过程。在整个规划的编制过程中,我们始终把握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把科学发展观作为指导思想。这次规划编制工作,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五个统筹”的发展思路,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工农城乡协调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发展贯穿于规划编制的全过程。

坚持把发展农村生产力作为根本任务。这次规划编制工作,坚持全面体现中央关于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要求,始终把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引导农民稳步发展粮食生产、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业科技进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不断提高农村生产力水平,努力实现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坚持把促进构建农村和谐社会作为着力点。这次规划编制工作,始终把促进农村和谐社会建设作为一项重大任务,在切实坚持加强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坚持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带动作用,切实保障农民民主权利;坚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培育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倡导健康文明的新风尚;坚持加强农村公共事业建设,加快发展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积极推动建立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逐步建立农村和谐社会建设的长效机制。

坚持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农民利益作为出发点。这次规划编制工作,始终把农民满意不满意作为评价标准。我们始终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动摇,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不断增强农村发展活力;坚持把维护农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力求全面了解农民建设新农村的意愿,准确把握他们所想、所盼,坚持把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作为规划的切入点,切实让农民得到实惠。

坚持把面向实际突出特色作为基本要求。这次规划编制工作,涉及村(场)地理环境、资源条件、发展水平、主导产业、经营模式、民俗风情等差异很大,我们始终坚持立足乡村特点,突出地方特色,发挥各自优势,尊重本地的传统、习惯和风俗,针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民群众的现实需要,注意与当地经济社会相关发展规划的衔接,科学制定建设目标、确定建设思路、突出建设重点,努力形成个性鲜明、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

坚持把尊重农民意愿作为行为准则。这次规划编制工作,始终坚持科学,发扬民主。我们深入基层和农户调查研究,通过多种方式征求当地农民的意见,所有规划都邀请专家咨询论证,并经村民全体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真正反映了农民的意愿,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目前示范村(场)规划编制工作已顺利完成,今后将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精心组织下,推进规划的落实,尽快建立抓落实的工作制度,完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树立抓落实的工作作风,形成上下联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真正把新农村建设的规划蓝图变为美好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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