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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办就近期破获的一批毒品大案等答记者问
中国网 | 时间:2006 年6 月23 日 | 文章来源:中国网

[全球广播新闻社记者]:目前中国发现了有哪些贩毒集团?目前有哪些国家向中国提供非法的毒品?是不是包括一些非洲和拉丁美洲的国家?哪些国家是主要的提供方?另外,这些国家向中国提供的毒品的一些具体细节、数量和类型是怎么样的?在中国,在国际上展开禁毒斗争的同盟国家中,哪个国家是最大的盟国?阿富汗总统卡尔扎依刚刚离开中国,中国有没有和他谈禁毒的合作?能不能给我们谈一些具体的问题,中方会不会提供一些具体的人力和资金方面帮助,禁止阿富汗毒品进入中国?中方有没有加强对境外毒品的监控工作,采取了哪些措施?中方相关的管理工作方面有没有采取具体的措施?谢谢。

[陈存仪]:你把能提的问题差不多一网打尽了。为了便于回答,我听了一下,有一连串的问题,是不是就一个一个问题说一说,比较好回答。

毒品犯罪活动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跨国、跨境的贩毒活动比较突出,往往大的跨国贩毒集团是要横跨几个国家,甚至几大洲从事贩毒活动。从我们打击毒品犯罪实际工作来看,每年都要破获一批跨国跨境的贩毒集团。哪些跨境犯罪集团比较多?肯定是金三角周边的国家,像缅甸、泰国、老挝,还有东南亚的一些国家,涉及到贩毒的集团、贩毒的案件,我们抓获的毒枭、毒贩肯定数量比较多。同时,这些年欧美国家的贩毒集团,跟我们国内的贩毒分子内外勾结,从事跨国的贩毒活动,我们也破获了这样的案件。

哪些国家提供非法毒品?海洛因主要是来自东南亚金三角地区,缅北地区,摇头丸有欧洲来的,我们曾经破获了一起荷兰来的摇头丸案件,缴获了463公斤摇头丸,这个案件的数量超过了我们当年一年缴获摇头丸的数量。去年和今年我们发现有南美来的可卡因,今年三月,破获了一起142公斤的可卡因案件,是南美来的。跨国案件涉及的范围比较广,现在不局限于哪一两个国家,这要通过我们的工作,特别是公安机关禁毒执法部门的专门工作来发现掌握这一情况,进行严厉打击。

[鲁广锦]:还有“哪些国家是我们最大的合作伙伴,盟友”的问题。

[陈存仪]:讲到盟友,现在禁毒国际合作的范围越来越广,世界上很多国家,周边的国家,跟我们都有缉毒方面的合作,有些是有项目,有些是国际会议上经常交流,有些是联手打击跨国毒品犯罪。最大的盟友,我不知道你指的是什么,是指盟友的国家最大,还是人口最多,还是跟我们交往最多?

[鲁广锦]:指交往、合作吧。

[陈存仪]:交往合作最多,应该说现在我们的缉毒合作比较广泛,跟我们平时交往合作的国家还不止一个,要说哪个国家是最大的盟友恐怕还不大准确。比如说我们跟周边的缅甸、泰国、老挝,包括马来西亚、菲律宾都有接触,跟欧美国家,像跟美国,在缉毒合作方面交流也比较多,跟欧洲一些国家交流也比较多。具体哪个国家最大,好象这个不太好说。

问到阿富汗毒品与我们国家的关系,最近两年,阿富汗的毒品通过周边国家像巴基斯坦等中亚国家,向中国进行毒品渗透的案件是在增加,特别是去年和今年,案件增加的幅度比较大,当然绝对数不是很大。比如说去年我们新疆、北京、广东这些地方的禁毒执法部门破获了一批来自阿富汗的跨国贩毒案件,案件的数量跟原来比是成倍的增加,前几年每年也就两三起,去年到了八、九起。另外,巴基斯坦与我们加强了禁毒合作,由贩毒集团雇佣马仔向中国贩毒的案件也明显增加,去年22起,今年一季度他们破获了9起。从近期来看,“金新月”毒品正在加剧。我们有一些交流,这方面的工作在不断加强。

跟阿富汗方面的禁毒合作,我们有一些国际合作,也有一些交流,这方面的工作在不断加强。

我们希望经过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能够把阿富汗的毒品问题解决好。

问到冰毒的防控措施和管理。首先从防控措施来讲,我们采取的措施就是从源头上加强管理,对易制毒化学品进行严格管理,采取了很多措施,从购买、销售、运输、使用多个环节上进行严格管理,防止流入非法渠道,被贩毒集团和犯罪分子用来制造冰毒。我们国家采取措施之后,严格贯彻执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这些年的成效比较明显。现在我们一个是对冰毒的加工厂发现得比以前早了,破获案件的规模比原来小了,有些防范工作能够做在前面,所以这两年控制得比较好,这是就国内来讲。

另外,我们对易制毒化学品的进出口贸易实行国际核查制度,每一单出口的或者进口的易制毒化学品,都要跟有关国家禁毒执法部门进行核查。通过国际核查,我们有效地阻止了易制毒化学品在出口中间有可能流入非法渠道的问题。2005年,我们通过国际核查阻止的易制毒化学品的数量到了3250吨,这个数量很大,我们国内查获的2005年是158吨。可以看得出来,我们对国际社会是很负责任的,阻止出口的易制毒化学品的数量跟我们国内自己缴获的数量基本上是1:20的关系。

我们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制是受到了国际社会如联合国麻管局的好评和赞誉的,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搞的几个易制毒化学品的专项行动中国都进行了积极参与,并且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像高锰酸钾等的管理,还有苯基丙酮方面,我们在这方面是做得好的,受到其他国家的肯定。

[中国日报社记者]:关于禁毒人民战争的问题,前一阵子中宣部和国家禁毒委表彰了十个民间的禁毒人士,这是对禁毒人民战争的最好的鼓励。请问在去年和到现在破获的禁毒案件中有多大的比例是由群众举报破获的?另外我还想问一下关于大毒枭刘招华一案的进展情况。

[陈存仪]:在禁毒人民战争中,现在人民群众参与的热情应该说是不断高涨。从去年以来,我们在禁毒人民战争中统计了一下,13个省招募的禁毒志愿者有25万人,这个数量应该说还是很大的。另外,群众在禁毒人民战争中积极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这个数量跟以前比也有明显增加,比如说云南省,去年通过群众举报破获的毒品犯罪案件1800多起,缴获的毒品将近2吨,这个数量是很大的。在群众举报破案在缴毒案中的比重是比较多的。

据我们了解,现在有8个省和市已经制定了举报奖励办法,有的省一年拿出举报奖励的资金是几百万,而且这些举报奖励的资金都能够用得出去,说明群众举报的积极性很高。比如说我们去年抓获刘招华,就是人民群众举报的线索,像这样的大毒枭隐藏了好几年,最后是人民群众发现,及时举报,公安机关及时出击,就把他抓获归案了。所以说人民群众在禁毒斗争中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

说到刘招华这个案件,据了解是今年的6月26日,也就是国际禁毒日,广州的法院要进行一审开庭,网上也有一些反映。现在这个案件已经由检察机关起诉到法院了,所以案件的审理都是按照诉讼程序在走,都会按照法律上的程序来进行。

[香港东方日报记者]:刚才提到一些重大案件都是跟香港一些人有关系,去年公安部督办的八起案件都跟境外的毒枭有联系,其中也有不少是香港人。我想问一下,能不能介绍一下香港人参与内地的贩毒或者从境外渗透的毒品到内地,这方面的趋势是怎么样的,特点是怎么样的?另外一个问题是,香港的一些青少年和香港市民在内地吸毒或者滥用软性毒品的情况,能不能介绍一下?

[刘跃进]:这两个问题我来回答一下。香港作为一个国际自由港,处在一个很特殊的位置。在香港回归以前,香港无论是在东南亚地区还是在全世界大盘子里,由于它经济的发展、物流的发展,毒品问题在香港相对内地来说发生得比较早,发展得也比较快。香港回归祖国以后,香港跟内地的融合也进一步加快,除了经济上的融合、物流上的融合,及其他方面的融合以外,同时也伴随着毒品问题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

由于内地在改革开放以前,国门还没有打开,内地应该说在毒品问题上相当长一段时间是禁绝了的。随着改革开放,国门打开以后,毒品逐渐流入内地,香港是渠道之一,因为香港毒品问题的发生、发展毕竟比内地要早。所以,从香港毒品流入内地,在内地也逐渐形成了一些贩毒分子,跟香港的贩毒分子相互勾结。但是,毕竟香港的毒品问题发展得比较早,香港这些毒贩子多半充当了组织者、策划者,充当师傅的角色,内地的这些毒贩子多半充当马仔、徒弟、随从者的角色,这些年来大的格局是这样。

现在内地发展得也很快,内地的毒贩子也逐渐主动和香港的毒贩子相互勾结。经过这些年我们破获的案件情况看,应该说不仅是香港,还有台湾,还有东南亚一些国家的毒枭,由于他们的资金比较雄厚,经验相对来说比较多一些,总体上还是充当出资人、组织者、策划者的角色,遥控指挥内地的贩毒分子进行相互勾结贩毒活动,总体上是这样的格局。

关于你说的第二个问题,关于香港的吸毒问题。据我们掌握,香港的吸毒问题总体上跟中国内地以及东南亚这些国家吸毒的整体状况是基本一致的。大的趋势是这样的,吸食以鸦片、海洛因这种传统毒品为主的状况逐步有所转变,往吸食以冰毒、摇头丸和K粉这三种比较有代表性的新型毒品的方向转化,这个大趋势,香港和内地以及东南亚这些国家大体的格局是一样的。包括欧美一些国家,也都有这些趋势,逐渐发展到或者逐渐增加吸毒的群体,那就是吸食新型毒品群体的增加。这里面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这些新型毒品制造、生产比较简单,成本相对低一些,吸食群体所受的危害,效果不像海洛因这样的毒品来得那么猛,这样就给人一种错觉,好象这些新型毒品的危害不是很大,其实危害还是很大的,香港的情况大体也是这样。

[法制日报记者]:有两个问题,是关于《禁毒法》的。第一,据了解,《禁毒法》现在已经进入争论的阶段,就是说草案已经形成了,请问这个《禁毒法》今年有望实施吗?第二,有专家建议在《禁毒法》中设立吸毒罪,以遏制吸毒的蔓延形势,这种罪行可能在《禁毒法》中被采用吗?谢谢。

[陈存仪]:为了适应禁毒工作的实际需要,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治安和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国家需要加强禁毒立法,也有必要制定一部《禁毒法》。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禁毒工作的要求,其中一条就是要加强禁毒立法。公安部在认真总结了我们国家禁毒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公安部组织起草了《禁毒法》送审稿,在2005年底把送审稿报请国务院审议。国务院法制办先后征求了国家禁毒委员会的30来个成员单位的意见,同时也征求了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意见,还多次召开各方面专家参加的座谈会、讨论会,并进行调查研究。现在国务院法制办已经把《禁毒法》的草案提请到国务院的常务会议上进行审议。我们希望这个《禁毒法》能够早日出台。

有可能会在2006年年底以内吧,因为这是我们禁毒工作的重要的法律武器,所以我们也希望《禁毒法》早日出台,尽快通过。

按照立法程序,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以后,还要提交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来审议,所以《禁毒法》究竟什么时间能够出台,最后决定权是在全国人大常委会。

提到有专家建议要把吸毒行为定为犯罪,这就涉及到对吸毒人员如何定位的问题。通过多年的禁毒实践和相关的医学研究证明,吸毒人员是具有病人、违法者、受害者多重属性的。从法律的角度看,吸毒行为是直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违反禁毒决定的,并且在客观上还诱发了许多违法犯罪行为,所以吸毒人员是违法者。从医学的角度看,吸毒成瘾的人,存在着大脑神经功能受到严重损伤,是一种顽固的反复发作的脑部疾病,在大脑脑部有病灶,所以吸毒成瘾者又是脑疾病的患者。从社会学角度看,吸毒成瘾对身体上、心理上都造成严重损害。大家都知道,毒瘾发作时是痛苦不堪的,有的行为失控,出现不少问题,所以从这方面来看,吸毒人员具有病人、违法者和受害者三重的身份。我们觉得,从这三个方面来界定吸毒行为比较准确、比较合适。至于要把吸毒行为定位为犯罪,涉及到立法的问题,恐怕要由国家立法机关来研究决定。

吸毒人员大多数都是青少年,如果把吸毒行为都定为犯罪,可能牵涉面就会很宽。

[香港大公报记者]:刚才在材料中提到,贩毒手段更加多元化,武装对抗性增强,请问在中国境内,武装贩毒的活动有多严重?近年查获的案件中有多少是属于武装贩毒活动?在查缉武装贩毒案件中,公安干警的难度和危险有多大?有没有这方面的具体数字和事例?

[陈存仪]:武装贩毒活动在毒品犯罪中是最严重的犯罪。由于毒品犯罪有暴利刺激和诱惑,所以很多毒贩为了获取暴利常常铤而走险,有的老百姓说,杀头的生意有人做,赔本的买卖无人干。有的为了获取暴利不顾一切,遇到禁毒执法机关的查缉,有的就进行对抗。有的在边境地区贩毒,在境外比较容易买到枪支,既是为了给自己壮胆,也是为了遇到查缉时进行对抗,有的可能还为了防止黑道上互相之间的争斗。所以武装贩毒在每年破获的毒品案件中间都是比较突出的问题。从数量来看,每年武装贩毒案件大概二三十起,甚至有时候还多一点,每年我们缴获的枪支都有几十支,子弹几千发,包括手榴弹、手雷等等。

地域来看,武装贩毒案件边境地区比较多,因为边境地区比较容易从境外搞到枪支弹药,而且边境地区的查缉往往都是一些深山老林,一些边境的通道、小路这些地方,野外比较多,所以武装贩毒案件的大部分都是边境地区查获的多,当然也有极少数在内地。我们破案的时候发现有军用枪,或者猎枪等等都有。对武装贩毒案件,对缉毒部门来讲危险比较大,牺牲的同志都是遇到武装贩毒案件,遇到对抗或者突然袭击造成流血伤亡。

我们在对付武装贩毒方面也想了很多办法,采取了不少措施,总的目的就是想能够减少伤亡,能够尽量在遇到危险的场合避免伤亡。但是,由于缉毒是比较高风险的,有时候对方遇到查缉,他也知道被抓获以后法律的惩处很严,可能他会拼个鱼死网破,所以风险也很难百分之百避免。所以我们有一些缉毒执法人员在现场牺牲,去年我们评为一级英模的吴光林,云南凤庆县缉毒队的队长,就是在天黑的时候伏击,两个人都有枪支,不幸牺牲。这样的情况很难完全避免,我们会尽量注意这些问题,特别是公安机关通过大练兵以后,加强了装备建设,加强了自我防护的能力,克敌制胜的能力和把握多一些。

[金融时报记者]:刚才提到有越来越多的国内国外的毒品集团在合作,请问他们主要是进口毒品在中国销售还是在中国生产比较便宜,通过中国来出口这些毒品?哪个趋势比较明显?第二个问题,是不是有很多国外的毒品集团在中国洗钱?我看到一些报道,提到这个趋势,不知道你们有没有注意到?

[陈存仪]:毒品犯罪分子内外勾结,大多数是贩毒活动多,当然也有一些是制毒,但是制毒风险比贩毒更大,因为制毒有一个生产周期,有一个过程,要在一个地方固定设厂,再加上制毒过程中间会产生很多污染,水、空气、周围的环境等等,所以比较容易被发现。所以从内外勾结来讲,贩毒的活动多,但是也不是说制毒活动一点儿都没有,制毒活动少一点儿,也有。

最近这几年,由于我们打击更加严厉了,管理上也比原来严密了,现在我们派出所、基层禁毒执法的民警,包括一些基层的干部和民众,对制造毒品、加工毒品的常识做了很多宣传,发了很多资料,包括光碟,现在群众特别是在沿海地区的识别能力明显提高,举报也比较多,所以这几年的制毒活动虽然也有,但是跟以前比还是得到了有效的遏制,发现的比以前早了,规模比以前小了,缴获毒品的数量也比较少了,有的甚至刚刚建厂就被我们发现打掉了。

有一些毒枭、老板也在不断地总结经验,他发现现在的制毒活动风险越来越大,很容易被发现,有的就采取向海外转移的办法,跟别的国家一些犯罪分子互相勾结,在其他一些国家开设制毒工厂,我们和周边一些国家合作,联手破获过这样一些案件。

关于反洗钱的事,我们现在对这个问题也越来越关注,并且我们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加强这方面的工作。由于反洗钱这个问题在我们禁毒方面出现也是最近几年的事,所以在国际合作中加强了这方面的交流和培训。洗钱往往都是跨国的,跨国集团和毒贩把获取的毒资跨国进行洗钱活动。我们首先要熟悉、了解洗钱的一些手法和特点,要研究这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搞了一些交流,搞了一些培训。

另外,我们公安机关缉毒执法部门和银行的反洗钱部门加强合作,对一些大额的可疑的资金流动进行监控,也了解掌握了不少情况。同时国家对反洗钱方面也很重视,加强了立法研究。所以我们相信,随着禁毒人民战争的不断深入,在反洗钱方面,通过打击洗钱犯罪把贩毒集团、贩毒分子在经济上打垮,摧毁他的经济基础,对禁毒斗争会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同时在加强国际合作方面,也是大有可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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