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文章 ] [   ]
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保护知识产权是基本国策
中国网 | 时间:2006 年4 月25 日 | 文章来源:半月谈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基础。科学发展观里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只有保护知识产权,才能激发我们民族创新能力,才能使我们的经济发展走上健康道路。

在知识经济时代里,各国围绕知识产权展开了激烈竞争。对我国而言,知识产权纠纷的高发期已经来临。必须清醒地看到,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上看,我们的知识产权尚处于十分弱势的地位,知识产权保护更亟须加强。

记者:最近一段时间,随着第17届中美商贸联委会会议的举行、国家主席胡锦涛访美,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又成为中美两国之间的“热点”话题,对此您怎么看?

田力普:我认为,在知识产权保护上,中美两国是不存在根本分歧的。

首先,对于中国来说,保护知识产权是维护自己国际形象的需要,因为我们已经加入WTO,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我们一定要兑现自己的承诺。其次,保护知识产权是创造好的投资环境的需要,过去我们讲好的投资环境,主要是指“硬环境”,现在则更要看“软环境”了,而保护知识产权,就是维护一个好的投资“软环境”的重要内容。最后,也是最为重要的,保护知识产权是我国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当前,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提升、国际竞争力增强和经济效益改善的关键因素。因此,建设创新型国家已成为我们的发展目标。而只有在中国形成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切实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才能激发我们民族的创新能力。

记者:一些国家之所以对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横加指责,可能主要是觉得我们知识产权保护的水平与他们相比有一定的差距,您怎么看这些指责?

田力普:对于这个问题,要历史地来看。我国建立现代知识产权制度是比较晚的,只有短短的二十几年而已。与发达国家相比,我们当然会存在一定的差距。但是,应该看到的是,我们的发展速度还是比较快的。

近年来,我们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所投入的人力物力之多、工作强度之大,都是前所未有的,取得的成效也是明显的。目前,我们已经建立健全了符合国际通行规则、门类比较齐全的法律法规体系,还加入了一系列知识产权国际公约;已经建立起具有鲜明特色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和协调机制,加强了各部门之间的执法协作;开展了保护知识产权的专项行动,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极大地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加强了宣传和教育;已初步建立起知识产权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新格局。

记者:企业是知识产权创造、应用和保护的主体,但是目前我国绝大多数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淡薄,如何看待这一现象?

田力普:中国是制造大国,但在知识产权方面我们还处于一种比较落后的状态,目前的情况是,还有大量的企业没有自主创新,没有形成自己的核心技术。据统计,国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企业,仅占大约万分之三,有99%的企业没有申请专利,有60%的企业没有自己的商标。

企业知识产权意识淡漠还表现在对别人权利的漠视上。一些中小企业,其产品主要靠模仿,原创性、自主性的产品比较少。

企业知识产权意识淡漠,一个重要原因是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的影响,许多企业只重视有形财产的积累与保护,而忽视了对企业发展最重要的知识产权。其次,由于知识产权工作投资大,回报周期长,导致许多企业不愿意在知识产权上进行投入。当然,我国目前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体系还不够完善,也是造成一些企业对自己、对别人的知识产权都缺乏保护意识的重要原因。

但是,我们应该看到,自主创新是大势所趋,企业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也是明智的选择。从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和发达国家的现代化过程看,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实质就是技术进步的过程,是一个速度、结构和效率的综合提高过程。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缺乏核心技术,缺乏知识产权,缺乏创新能力的众多企业,是没有发展潜力的。所以,引导和监督企业大力发展自主知识产权,自觉保护知识产权,形成互相监督和促进的约束机制,已经成为我们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关键环节。

记者:最近,日本企业抢注四大名著商标引起广泛关注。这件事是不是也在提醒我们的企业,将面临知识产权方面越来越激烈的国际竞争?

田力普:是的。目前,我国企业面临的国际知识产权竞争环境日益严峻。20世纪80年代,美国“337调查”的主要对象国是日本和韩国,最近几年,随着中国制造业的发展,“337调查”已成为继反倾销调查后中国产品出口美国的重要障碍。

知识产权也成为部分跨国公司打压我国竞争对手、谋求更大利润的主要工具。目前,跨国公司很重视在我国的专利申请工作,日益密集的专利“陷阱”将成为我国公司不得不面对的棘手问题。反观国内企业,合理利用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维护境外自身知识产权权利的状况却不容乐观。由于中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企业缺乏境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境外申请专利和注册商标数量较低,近几年来遇到了种种知识产权纠纷,其中最突出的就是商标抢注问题。据统计,有超过80个我国的企业商标在印尼被抢注,有近100个商标在日本被抢注,有近200个商标在澳大利亚被抢注。

当然,在过去几年中,我国一些企业在知识产权争端中也开始学会应对纠纷,相关的案例也越来越多。2006年初,历时近三年的美国劲量公司状告中国电池企业的337案件终于有了结果,以我国电池企业的胜诉结束。该案胜诉的关键是中国电池企业在无汞碱性电池方面拥有自己的独立知识产权。

记者:作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在知识产权方面,您会给企业提哪些建议?

田力普:企业应不断提高保护知识产权的自觉性,切实担负起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责任。知识产权是人们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等领域从事智力活动而创造的财富,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有力武器。为了拥有一项知识产权,权利人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而侵权人却毫不费力拿来使用,这显然是不公平的。因此,任何一个企业都应将保护别人的知识产权作为一种义务,作为一种社会责任。只有人人都尊重、保护他人的知识产权,自己的知识产权才不会受到侵害。另外,行业协会也应当为企业搭建平台,引导和监督企业自觉保护知识产权,形成互相监督和促进的约束机制。

企业应该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内部管理制度,善于运用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自己。企业之间未来的竞争将主要是知识产权的竞争,因此一定要多学习知识产权方面的新知识,多学习国内外优秀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在知识产权管理上的成功经验,尽快建立起本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使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纳入企业研发、生产与经营的全过程。要及时将自主创新成果、核心技术、名优产品在国内外申请相应的知识产权注册,以期得到有效保护。要以企业的核心专利技术为依托,构筑自身的知识产权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措施体系。在自主知识产权相关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加以维护,积极应对跨境知识产权纠纷。

记者: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今后我们将重点开展哪些工作?

田力普: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快完善法规体系,加强和完善司法审判和行政执法“两条途径、并行运作、优势互补、司法终局”的工作机制,把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列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同时建立完善保护知识产权督察制度,建立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问责制,并建立健全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的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机制。

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由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了2006年的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按照这一计划,2006年我国将在立法方面起草、制定、修订17个涉及商标、版权、专利和海关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办法;起草、完善和修改6个司法解释;在执法方面将采取山鹰行动、阳光行动和蓝天行动等7个专项整治措施;在长效机制建设方面将采取设立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公布执法数据等措施;将采取多项措施,提高全民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保护知识产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为将这一基本国策落实好,我国启动了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这项工作目前已进入到实体研究阶段,预计2006年下半年将拿出一个面向未来15年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20个专题研究报告。(记者 王秀真 )

编辑信箱 ] [ 打印文章 ] [   ] [ 关闭窗口 ]
国内新闻24小时排行
国际新闻24小时排行

Manufacturers, Exporters, Wholesalers - Global trade starts here. 阿里巴巴中国
阿里巴巴公司库
商业资讯
关于我们 |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 刊登广告 | 联系方式 | 本站地图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china.org.cn 电话: 86-10-68326688
京ICP证 04008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