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9部门联合制定的房地产调控意见,开发商对“自2006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70%以上。”这一条款最为关注。
北京的开发商普遍建议,在制定北京实施细则时,应结合北京房地产开发实际情况制定。
购买力强可放宽比例
“目前北京人对三居室的需求还是有一定比例的,两居相对三居室而言居住质量必定要打折扣。”清华大学国际“商业地产运营商”培训班首席专家委员朱凌波认为,这个政策虽然满足了更多普通人居住需求,但也不能限制其他改善性居住人群的需求。
有开发商认为,这一政策可能会导致改善性居住需求被压制,而100平方米以上住宅可能因供应减少而涨价。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牛风瑞认为,70%的限制应根据城市发展水平有所调整,对于北京这样的城市而言,相对购买力强一些,户型限定比例应有所放宽。
四环外项目应放宽标准
“70%应按照区域分布界定,不能一刀切。”中原地产华北地区总经理李文杰建议,结合目前北京地产市场的现状,将70%的限制设定在一个区域范围。“如在四环内的住宅小区可限制在70%,但对四环以外的项目则要放宽一下标准。”假如限制了郊区的大户型住宅开发,可能导致郊区大户型住宅销售价上涨。 (记者 张学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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