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咸平:建行改制多此一举?

建设银行6月9日宣布将分立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集团有限公司,建行此举意在急于上市?搜狐财经就此问题采访了著名学者郎咸平,下面为全文。

郎咸平:我认为基本上建行的改制就是多此一举。中国建设银行6月9日宣布将以分立的形式设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集团有限公司,走出改制重要一步。发言人称,这是国家在充分考虑建设银行历史、现状以及未来发展方向,稳步推进金融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该新闻发言人说,建设银行股份公司成立后,将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国际惯例和市场化要求,以银行价值最大化为根本标准,集中精力经营商业银行业务,直接面对国际、国内先进银行的竞争与挑战。这一切表明,建设银行改制的步伐正在向着上市的方向飞奔而去。

郎咸平:尽管发言充满着信心,勾画了美好的蓝图,但是,我并未感到兴奋。建设银行的做法实际沿袭了国有企业的改制路线,采用了惯常的手法,即形成一个母子公司关系,集团公司控股、股份公司接管资产并分立。这种改制方式的目的只有一个,甩掉以往的包袱给集团公司,为轻装上阵寻求上市融资铺平道路。可以预见,不久之后,建设银行将顺利走上上市之路,从证券市场融得巨额资金。

建设银行的改制方式将为集团公司与股份公司之前的关系留下隐患,这种隐患表现在集团公司不可能与股份公司彻底分开,从而可能侵害股份公司利益,重蹈国有企业改制的弊病。中国国有企业的改制上市一般都是这种形式,能够理顺好两者关系的并不多。我不相信建设银行能够解决这个问题。

首先,目前为止,建设银行集团的资产情况非常模糊。按照建设银行的说法,分立后建行股份公司将承继现建设银行的全部商业银行主营业务和相关资产;建行集团则承继除全部商业银行主营业务和相关资产之外的其他资产和负债。这是个相当模糊的字眼。我们无法得知建设银行集团最后到底能拿到哪些资产和负债。从字面的理解上,如果股份公司拥有所有的银行主营业务和相关资产,那么作为一家金融机构,集团公司拥有的还有什么呢,难道只拥有被剥离的负债及不良资产,或者是拥有以往建设银行系统后勤服务的三产?在具体的资产划分方案没有公布之前,我们仍然看不懂这个改制的结果。

其次,建设银行集团的业务和职能定位不明,极易越俎代庖。按照建行发言人的话,分立后的集团公司,仍为国家全资拥有的金融企业法人。作为股份公司的股东,不直接经营商业银行业务,而是通过制定清晰的发展战略,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原则的经营机制和管理体制,逐步发展成为一个精干、高效和有相应资产回报的国有金融企业法人。这些话更加让人不能明白。集团公司如果不直接经营商业银行业务,那么很难称的上是一家金融企业。集团公司既然不直接经营业务,那么所谓“制定清晰的发展战略,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原则的经营机制和管理体制”,是为集团公司制定还是为股份公司制定?虽然建行声明,分立后的两家公司将按照不同的业务性质和特点,分别制定长远的发展战略和具体的经营目标,但是,这些话令人费解。如果是为集团公司本身制定战略,那就大可不必,因为它只是一个股东,没有什么金融业务,除非是购买或者出售股权;如果是为股份公司制定战略,那么集团公司就是越俎代庖,取代了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是对公司治理结构的蔑视。

再次,两者的利益分配格局无法排除通过关联交易侵害股份公司的可能性。改制过程中,为使股份公司上市融资,必然让股份公司承接主要的优质资产,形成股份公司强而集团弱的局面。假如集团公司承担了原先遗留的债务,那么股份公司上市之后,集团公司如无具体业务,其主要收入则来自股份公司。这种情况下,很难保证集团公司不翻旧帐——它在改革中付出的成本是需要由上市公司来承担的,例如,占用股份公司资产,无偿调配资金,违规担保等等。此类现象在中国上市公司中非常普遍。因此,关联交易侵害股份公司的可能性仍然是存在的。

这说明一切都是为了上市而上市。我们唯一的解释是,这是为上市融资而做的安排,两者只是形式上分开,实际根本就没有分开,股份公司也不可能真正独立。

郎咸平:我在这里评论建设银行改制可能导致的问题,并不是我谈论的重点。其实,建设银行改制上市的思路我根本是不赞成的。建设银行不把精力放在如何研究正确的经营策略,如何消除非贷款不良资产、坏帐呆帐高筑等问题上,而是赶着去改制上市,这是典型的舍本逐末的做法。

我在各种场合一再的指出,上是绝对无法改变银行经营的绩效,因为银行改革是一个次于法制和经济改革的一个课题而且和产权结构无关(例如上市或引进国外金融机构)。银行改革的重点应该是专业化的经营、法制化的建设和整体经济素质的改善,绝对没有可能在一个不良的专业化、法制和经济体系下先透过上市改革银行。在中国目前法制和经济素质不好的情况下必须专业化。等到法制化建设和经济体制的改革步上正轨时,银行经营自然会转好,目前不需要病急乱投医。

我举个例子,就算在10年以前引入例如美国花旗银行的世界一流银行来改善产权结构, 我相信目前的花旗银行也是有着百分之三四十的坏帐。为什么呢, 道理很简单。当10 年以前的国有企业不想还钱时, 任何金融机构都是无能为力的, 这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上市、或引入国外金融机构就能解决的问题。同样的, 当你把中国银行放到纽约市的话, 中银虽然是国有银行, 但纽约中银一样不会有严重的坏帐问题。这绝对不是纽约中银的领导人比国内中银领导人英明, 而是因为当地的经济体系的质素和法制系统可以保证银行的债权。

目前中国的银行体系最需要做的就是专业化经营,透过上市改变产权结构是无法有效改变银行经营绩效的。

搜狐财经:建行分立,其上市路径和中国人寿几无区别,中国人寿前车之鉴在前,建行又立马跟上,您认为建行会不会重蹈中国人寿的覆辙?

郎咸平:建设银行与中国人寿的改制方式和上市途径基本是类似的。建行是在国内上市还是在境外上市尚未确定,还谈不上是不是会重蹈人寿覆辙的问题(2004年2月中国国家审计署公布中国人寿有不明账务,数目达54亿元人民币,折美元6.52亿。据悉,此笔账务其实主要是牵涉到中国人寿在2003年6月正式重整之前的业务。2004年4月27日中国人寿在美国的法律顾问处收到美国证监会4月26日发出的一份非正式调查函件,要求公司提供有关某些事宜的文件和相关资料。美国证监会特别向中国人寿说明,此调查不应被理解为美国证监会或其人员认为公司已经发生了任何违法事件,也不表明任何人士、实体或证券有此类情况)。但是中国人寿的上市模式的确是需要引起国有企业尤其是要赴境外上市的企业警觉的。“重融资,轻转制”的观念在境外的市场是很难吃的开的。

搜狐财经:建设银行的各种资产里,有一项非存贷资产至今没有公布,这是委托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查的,您认为这种不透明对建行和存款人有害吗?

郎咸平:按照2002年5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商业银行应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各类风险管理状况、公司治理、年度重大事项等信息,包括资本充足状况、资产质量、资产损失准备金状况、盈亏状况等关键性指标。商业银行应将信息披露的内容以中文编制成年度报告,于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后的四个月内披露。而建设银行一直拖到6月1日才披露,本身已经违规,但却没有受到银监会任何的批评,连谴责都没有。相比证券市场,执法的力度还是要弱一些。

年报公布前,包括非信贷不良资产在内的整个不良资产比率一直没有公开。根据中行计财部负责人的说法,此前中行的非信贷资产损失一直在评估之中。但是在建行2003年年报中,披露了超过700亿元的非信贷资产损失。

搜狐财经:多数人认为银行上市能够建立完善的银行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从而提高经营业绩,但这不是银行经营成功的关键。

郎咸平:这个观点舍本求末,追求形式上的东西,而没有抓住经营成功的实质决定性因素。企业包括银行,其经营成功的因素在于正确的经营策略,而不是产权或者股权的安排。人们陷入前述的错误观点之中,是因为他们假设:通过产权改革和上市建立的治理结构,能够使经营者减少犯错误而多做正确的经营策略。但是在中国目前的法律和社会文化环境下,这种传导机制是断裂的,因此上市不能必然带来正确的经营策略。只要经营策略制定正确、执行坚决,则即使不上市,一样可以打造一个高效、绩优的国有银行。

我可以用现实来说明我的观点。中国目前有1000多家的上市公司,如果上市真的有用,那么所有问题都已经解决了,也不用现在这么天天喊了。我们的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形式上是很完备的,所有的制度都有了,甚至很多国外没有的我们也有了。哪一家公司没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哪一个公司的章程不是按照证监会的格式复制出来的?但是能有什么用处呢?公司该亏损的还是要亏损,决策还是一个人说了算——“一人独大”。因为上市并不能必然带来经营策略上的改变,不能必然改变经营者的行为,所以它不能真正奏效。

搜狐财经:现在国内的银行对美国的资本市场极其崇拜,“上市要海外、投资者要美国的”,对持这种观点者,您有什么高见?

郎咸平:对这个问题,我的想法是:国内的银行崇拜美国的资本市场是很正常的,因为美国的市场体系比较健全,经营环境比较理想。但是美国的资本市场监管也是严厉的,这是中国的银行应该牢记在心的。

如果把中国的银行改革寄希望于这些外国银行,是没有道理的。它们除了资金雄厚以外,并无太多可学之处。管理经验也谈不上是多么先进。例如,花旗银行的公司治理是全美国最差的银行之一。根据公司治理研究机构The Corporate Library(TCL)2003年6月初最新发表的评级报告,在美国最大型企业中,花旗集团董事局被评为效率最低。报告对1700家美国最大公司董事局的效率作出评级,级别由A至F,其中评分最低的10家公司均被评为不合格的F级别,而分别为花旗集团(最差)、Allstate Corporation、Emerson Eletric、Gemstar-TV Guide International、Honeywell International、摩根大通(J.P. Morgan Chase)、Loews Corporation、SBC Communications、Verizon Communications以及和路迪斯尼(Walt Disney)。

我们不需要病急乱投医的乱上市或急急忙忙引入国外投资人,而应该在目前国营体制的基础下从下面五个方面进行银行改革。我已经多次谈到过这个问题,我在具体的解释这五个方面优化改革的内容。

人员专业化----目前国有银行的领导可以自由转成其它非银行单位领导, 因此他们对于银行改革或坏帐的问题就不是那么着急了,反而中国人民银行还比国营银行着急。 因此对于银行从业人员的专业化问题必须首先解决, 国有银行领导必须决定是否专职留在银行,一旦决定就不可再行转业, 也就是必须利用行政命令强迫银行领导人的利益与银行挂勾。

业务专业化----我国银行体系所面临的经营环境和先进国家不同,先进国家的经济体系质素和法制系统可以保证银行的债权,因此银行经营的理念对于服务的重视大于对贷款客户的监管。例如先进国家的客户经理制度就是一个全方位的职务概念,客户经理必须接触不同行业贷款,会计,管理,资讯等等全方位的知识。我国情况不同,以往国营银行的信贷人员素质存疑,尤其是各地的信用合作社。因此银行信贷员专注于某种特定类型的贷款常常会由于业务垄断而面临腐败,利益输送和坏账等等问题。当然有一些地区性的信用合作社则是信贷员处理太多不同行业贷款,因此不但面临腐败等问题还带来不专业化的问题。目前国内金融改革的大趋势是取消信贷人员制度而代之以国外行之有年的客户经理制度,事实上这也就是一个服务创新的改革。但我国银行业的经营环境和国外的大不相同,我们还没有良好的经济体系和法制,因此过于强调全方位服务反而造成专业化的不足和贷款质素的下降。我认为在我国现行体系和法制不健全的架构下,我们对贷款客户的监管应该大于对服务的重视。真正有效的监控应该来自于信贷员专业水平的提升以个案处理的方式而不是透过一个风险管理系统监管。最好的例子就是温州的地下钱庄信贷员对于贷款企业专业了解深刻而且勤跑企业监管。因此提高信贷人员专业化素质是我国银行改革的主体。为了强化专业化,我们可以考虑重组各分行而由各分行从事几项专业贷款任务,进而形成规模经济加强贷款人员专业化的培训,并产生协同效应减低个案监管的成本。

风险分散化----贷款风险问题一直是国内银行界头痛的问题。目前银行对于风险大的贷款有时采取专款专用的方式但还没有形成全面制度化的型式。我认为未来的贷款必须完全形成专款专用的型式, 借款人再也不能碰到钱了, 所有的贷款直接打入使用人手中。 譬如该贷款的三成计划用于购买机器设备, 而七成计划用于发放薪水。正确的做法是由银行将三成贷款直接打入机器设备供货商手中而不经过借款人, 另外要求借款公司的所有员工到本银行开户而后将七成贷款打入每人账户。如此一来, 由于借款人碰不到钱,因此他的倒闭与否和贷款的安全系数拖勾。 也就是这个贷款不是贷给单个借款人,而是贷给整个社会,包括劳工, 供货商等等。也就是贷款越多,贷款的风险就摊得越低,而风险的最下限即是这个社会的整体风险。除非这个社会倒闭才会影响到债权。

信息集中化----以往国内的状况是同一家银行的两个分行之间的客户信用信息都是不太流通的, 因此给予有心人可乘之机。比较理想的形式是全国各个银行的信用信息必须汇总至中央处理系统存盘, 而个别银行可以透过缴费方式使用该系统。目前人民银行信贷台帐系统基本已具备这个功能,而且该系统已推广到省一级银行。

贷款零售化----国营银行的经营方式是吸收零售存款后再用批发方式贷放给国有企业, 因此存款和贷款风险期限(duration)不吻合,加大了银行的经营风险。 另外很多国营企业因为绩效不好所以还款能力低, 更给国营银行的经营带来了沉重的压力。解决的办法应当是将零售的存款转贷给信用良好的零售借款人。但银行本身由于人手不足,市场不熟, 因此也很难找到信用良好的零售借款人。我建议仿效香港财务公司的做法, 由银行将贷款批发给银行所属的财务公司, 而后再由财务公司转贷给零售客户。但是财务公司的资格认定就相当重要, 原则上财务公司应该对银行款项给予某种担保, 并对分割的小市场有着深刻的理解, 例如A财务公司专业从事某社区的汽车贷款, 而B财务公司专做某小区的房屋贷款等等。目前国内也有类似的做法,譬如温州的地下钱庄系统就和香港的财务公司概念类似。另外红塔集团透过县乡等分支机构利用金融机构的农业贷款购买原料再转贷给烟草农民并进行生产流程的监控。类似温州和红塔集团的做法可以考虑普遍的推广。

搜狐财经:你认为银行改革的正确思维应该是什么?

郎咸平:我希望提出三个重点。第一,我提出证据证明产权无关论,因此上市、引进国外银行或国有银行民营化等等改变产权结构的思维无助于解决国有银行现存的问题。第二,银行监管对于贯彻政策的执行,防止腐败和利益输送虽然重要,但是否能透过监管改善银行经营绩效和减少银行经营危机恐怕是存疑的。第三,我不认为国营银行体制是银行改革的阻力,在我国法制化还未完全建立,经济体制还未完全改善以前,维持国营体制并且针对五大专业化原则进行银行改革才是重点。

搜狐财经     200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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