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金运用:寻求低风险

备受关注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6月1日正式实施;保险监管部门为规范保险资金运用、完善风险控制机制于5月中旬发布的《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指引》,也同期开始实施。这两项规章的实施奠定了保险资金运用渠道进一步拓宽的政策基础,同时也标志着我国保险资金运用将实现质的突破。

5月份,中国保监会对外发布:我国保险总资产首次突破万亿元。而与这一消息同期而至的其它一些政策信息,同样令市场兴奋并产生遐想:一是有关人士在科博会国际资本的中国战略高层论坛上透露,有关保险资金投资海外资本市场的申请已经得到国务院原则批复,目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保监会正在联合制定具体方案;再者是有媒体披露,保险资金投资股票市场的相关管理办法已进入征求意见的后期阶段,出台时间也为期不远。这些政策讯息使得无论是保险市场,还是资本市场、货币市场都无一例外地对保险资金运用,特别是保险资金入市平添了更多的憧憬与期待。

事实上,自年初国务院颁布“九条意见”以来,保险资金运用问题便越来越受到市场各方的关注。保险市场的监管部门为落实国务院“九条意见”精神,则加紧制定并出台保险资金以各种方式直接投资资本市场的实施方案,增加保险投资的机会和分散投资风险的工具。新实施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允许保险公司设立专业化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以拓宽保险资金投资领域,提高保险资金的利用效率,为保险资金在原有运用渠道的基础上直接进入资本市场提供了途径。很显然,就目前而言,保险资金运用的关键已不再是有无渠道的问题,而是能否在拓宽投资渠道以后,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使保险资金实现保值增值。

依据国外保险业的发展经验,保险资金实现7%以上的投资年收益,方可保证保险公司的正常运转。我国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水平显然与这一标准相差甚远。统计资料显示,在去年我国的保险资金运用中,有4550亿元即一半以上的资金是存入银行的。由于银行利率不断下降,巨额保险资金存入银行,面临着巨大的负债风险,甚至会出现“就地亏损”。保险资金进入资本市场,特别是进入股票市场,无疑拓宽了保险公司的投资渠道和赢利渠道。但投资渠道的拓宽也意味着投资风险的增加,因为任何投资都是收益与风险并存的,也都需要投资者权衡收益与风险。保险公司无论投资国内证券市场还是投资海外资本市场,在享受高收益的同时,也要承担高风险。特别是中国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关系目前不同于西方国家———发达国家是在资本市场发展相对比较成熟时,才出现了保险业对资本市场强烈的依赖和需求。

就保险资金的投资结构而言,尽管投资资本市场的“所有前提条件都已具备”,市场也对其翘首以待。但是由于投资专业水平的限制以及保险资金的期限特性等因素,目前不光是股票市场,国债、企业债以及各商业银行的次级金融债,都可成为保险资金的投资对象。但从长期来看,除了债券市场以外,股票市场始终应该是保险资金最重要的投资渠道。所不同的是,保险资金应更多地选择对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因为保险资金尤其是寿险资金的长期性特征与股权投资期限能实现很好地匹配,对资金期限配比的要求决定了保险资金投资期限的长期性,而上市公司业绩持续增长带来的收益也能够满足保险资金对收益性的要求。中国人寿对中国国贸的投资,便是保险资金投资上市公司股权的成功范例。

随着我国保险业的迅速发展,保险资金的规模将不断扩大,投资渠道也将不断拓宽。目前保险公司内设投资部门的管理形式也将越来越不适应保险资金规模的日益扩大、投资业务量和投资品种快速增长的需求。因而在《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的政策指引下设立专业化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从根本上说是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长远发展大计。而《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指引》的发布实施,则有利于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遵循独立制衡、全面控制、适时适用、责任追究等原则,建立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体系,有效防范保险资金的运用风险。

《金融时报》 2004年06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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