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万亿不良贷款不再剥离 国有银行能否自救

◆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达到2万亿,这直接关系到它们能否顺利完成改制,能否尽快上市;同时也关系到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命运。

◆财政部金融司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四大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不可能再次剥离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这些不良资产

需要它们自己消化。

◆而日前,银监会也要求国有银行更多通过“自救”来解决依然沉重的不良贷款问题。

不良贷款不再剥离

目前,四大银行的综合改革方案正在酝酿之中。方案的内容已有多个版本在业内流传,但这些版本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上市。

在上市诸多条件中,尤其是海外上市,四大行均不符合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和不良贷款比率不超过10%的最低要求。据公开的数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比率为21.38%。

因此,补充资本金和降低不良资产比率必须首先进行。国有银行将希望寄托在财政部身上。从央行行长周小川和财政部副部长李勇长的表态中,可以肯定一点,国家财政将继续对四大银行注资。

不良资产如何二次剥离,财政部金融司的一位负责人明确表示,四大银行的不良资产不可能再次剥离,而需要四大行自己消化。

反对二次剥离的金融界人士也认为,二次剥离将使国有银行产生严重的道德风险,削弱它们进行改革的动力,不利于良好公司治理的建立。他们也认为,降低不良贷款的重任应责无旁贷地落在国有银行自己身上。

10月27日,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分析会议已经透露出需要国有银行自救这一信息。

银监会的倾向

此次会上,银监会要求第四季度各国有银行要努力做好五项工作:一是加大呆账核销和不良资产清收力度。二是控制不良贷款反弹。三是严格控制新增贷款的质量。四是对不良贷款的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集中攻坚。五是积极探索新的不良贷款处置方式。

其实,国有银行一直在从事不良资产的“自救运动”,通过清收、拍卖、呆账核销等方式积极处置手中的不良贷款。

业内人士乐观地认为,如果有关部门能给予国有银行与资产管理公司相同的处置不良贷款政策,并得到地方政府的支持,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的处置步伐还会进一步加快。

既然四大银行的不良贷款不再剥离,四家资产管理公司的命运就格外引人关注。

资产公司的命运悬念

1999年,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成立,当时财政部明确这四家公司的存续期为10年。截至今年9月底,不含政策性债转股,四家公司累计处置不良资产4154.68亿元,回收现金861.91亿元,占处置不良资产的20.75%。

但如今,不良资产处置变得缓慢,现金回收率逐步降低,清收难度加大。如长城公司收购的3450亿元不良资产中,有1000亿元已属于处置成本大于收益的零价值资产。

资产管理公司的出路成为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资产管理公司也为自己的“10年大限”担忧,更希望能够再次接收国有银行的巨额不良贷款,这样无疑会延长“存活”期限,甚至有可能一直得以保留。显然,资产管理公司希望享有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处置的垄断权,而不希望国有银行与境外投行合作进行不良贷款处置。

但现在,资产管理公司的希望几近落空,而不良资产处置工作的进展又开始逐渐放慢,或许,“10年大限”真会成为这些资产管理公司挥之不去的“阴影”。

(广州日报) 2003-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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