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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05年高招六项调整:外语听力考试置后
中国网 | 时间:2005 年05 月30 日 | 文章来源:天津日报

天津市200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将于6月7日开考。昨天,市高招办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专访,就今年本市高考以服务考生和招生院校为主要目的而实行的六项工作调整作了详细解答。

二批录取分两阶段

增加考生录取机会

由于近年来本科二批招生院校所数日益增多,招生计划数量越来越大

,考生在该批次选择志愿、特别是第一志愿的选择难度也增大。为此,市高招办今年将本科二批院校划分为“本二A阶段”和“本二B阶段”,并划定一个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本二A阶段”和“本二B阶段”按顺序先后录取,考生在该批次可以有两次第一志愿的选择机会。同时,今年本科二批继续实行“对第一志愿报考外地院校的考生,在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10分录取”的政策,当考生第一志愿所报考的外地院校本二线上生源不足时,经院校同意可在本二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10分为院校提供考生档案,由院校决定是否录取。批次的细化也方便了院校录取,进入“本二A阶段”的院校主要是坐落在省会城市的学校以及近年来在津招生生源较好的学校。

公开征求考生志愿

满足自主择校要求

按以往的志愿填报方式,“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均设有“是否服从院校调剂”栏,服从调剂不能充分考虑考生的意愿,如考生不能按其志愿录取,选报院校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就被动地由招生单位调剂,今年取消“大服分”,并在本科二批和本科三批增加公开征求考生志愿环节,能充分体现考生的选择意向。市高招办将把未完成在津招生计划的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院校分专业余缺计划向社会公布,高考成绩达到规定范围、尚未被录取的考生重新填报志愿,自主选择院校和专业。同时也保证了院校生源质量,避免了生源的流失。

建咨询信访申诉渠道

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一条渠道是以招生院校、区县招办、市高招办为主体的咨询、信访及监督举报渠道;第二条渠道是制定了《天津市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争议裁决办法》,及时解决考生与高校因招生录取发生的争议;第三是实施了《天津市国家教育统一考试争议裁决办法》,妥善处理考生与考试机构因考试发生的争议,切实做到“有访必应,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有案必查”。

计算机阅卷核查

确保考生成绩准确

为提高阅卷效率,确保考生高考成绩准确无误,今年恢复了英语科目计算机网上阅卷,进一步完善了语文科目阅卷、特别是作文题评分的计算机监控系统,所有科目答卷均实行计算机登录小分的办法,高考阅卷充分运用现代高技术手段加大对阅卷工作的检查、复核力度。

外语听力考试置后

减轻考生应考压力

以往部分学生因听力考试发挥不理想而造成压力,影响了笔试部分的答卷。今年本市在保持听力考试分值和试卷长度不变基础上,调整了英语科目试卷结构,即将听力考试置于笔试之后进行,考生自带配有耳机的小型收音机或收录机应考。在笔试与听力考试之间,还留有片刻的停顿,有利于缓解考生压力。今年,报考英语专业考生的口语测试也将由各区县招办在本区县组考,并实行计算机英语口语测试,参加测试的考生无须再全部集中到某一院校参加统一测试,减少了考生的路途往返。

教师面对面手把手

细致指导志愿填报

市高招办今年采取多项措施,强化对志愿填报指导教师的培训。市高招办专门编写了《志愿填报指导手册》以及《2002—2004普通高校在津录取统计资料》,并要求各区县应将志愿填报培训到班主任,要求教师指导志愿填报“面对面”“手把手”。(记者:汪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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