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确定普高录取线 军事等院校面试、复检分数划定

     江苏省军事公安司法院校面试、复检分数线划定

    记者今天上午从江苏省招办获悉,今年我省军校(含国防生)、公安、司法类院校面试、复检分数线划定。

    今年我省军校(含国防生)、公安、司法类院校面试、复检分数线为:军校(含国防生):本科,男生465分,女生501分。公安部所属院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等本科院校,男生470分,女生501分;公安海警高等专科学校、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等专科院校,男、女生均为455分。

    江苏警官学院:本科,男生474分;女生505分;专科,男生:苏州、扬州455分,南京、镇江、常州、无锡、南通、淮安、宿迁、泰州460分,盐城、连云港、徐州463分;女生:苏州、淮安、宿迁470分,南京、镇江、无锡、连云港、徐州、扬州485分,常州、南通、盐城、泰州490分。(注:江苏警官学院专科计划分配到各个市。

    政法、司法类等5所院校:江苏大学狱政管理专业、中央司法警官学院、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五所本科院校、专业,男、女生均为465分;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专科专业,男、女生均为455分(其中面向监狱系统定向招生的专科面试线男生为425分;女生为455分)。

    考生参加面试复检有关要求:如考生报考了多种提前录取院校,应按上述要求分别参加有关院校的面试、复检。各市招办将按各类面试分数线,通知线上填有相应志愿的考生参加面试。考生只要在公布的面试、复检总的期限内参加面试、复检均有效。

    面试、复检方案仍然按照省招办公布内容执行。(沈昭 为立)(《扬子晚报》)

     江苏省确定2003年普通高校第一阶段录取分数线

     我省今年普通高校第一阶段各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昨天公布,考生的高考成绩也向考生发布,同时公布的还有高考成绩各分数段(10分一段)人数统计情况以及填报志愿的有关情况。

    今年普通高校第一阶段各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1、普通类:本科第一批501分;本科第二批465分;提前录取专科445分;

    2、体育类:提前录取本科男生为366/70分;女生为356/68分;

    3、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

    ①美术类统考:310/240分。

    ②音乐类统考:310/220分。

    (专业统考满分美术为400分,音乐为410分)。

    ③省内院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自主录取院校的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310分;专业考试成绩合格。

    ④面向全国招生的外省艺术院校(不确定分省计划)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文化为248分,专业考试成绩合格。

    提前录取民办本科美术文化与专业各降20分;音乐文化成绩降10分,专业不降。

    4、普通类民办本科及高职(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将于8月4日前另行公布。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填报志愿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6月29日至30日,考生填报提前录取批次的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志愿;体育、艺术类统招及艺术类民办本科院校志愿。6月29日至7月2日,考生填报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院校志愿。

    第二阶段:8月4日至6日,考生填报民办本科批次和高职(专科)批次的高校志愿。

    考生填报第一阶段高校志愿的资格线,普通类考生为第二批本科最低控制线下30分;体育类考生为体育类本科线下文化30分、专业5分以内;艺术类考生为艺术类民办本科线下文化30分、专业10分以内。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全面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共分五个批次进行:(1)提前录取院校;(2)第一批本科院校;(3)第二批本科院校;(4)民办本科院校;(5)高职(专科)。

    第一阶段的录取工作于7月15日开始,7月31日结束。第二阶段的录取工作于8月13日开始,8月25日结束。(沈昭 宋金萍)

    《扬子晚报》2003年6月27日

    江苏敲定普高单招录取线 高考核分7月6日进行

    2003年江苏省普通高校单独招生统一考试各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昨日确定。

    各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具体为:

    1.本科(含民办本科):

     (1)建筑、农业、文秘专业类(第81、87、90考试科目组):550分;

    (2)机械、机电、电子电工、计算机、化工、财会、市场营销专业类(第82、83、84、85、86、88、89考试科目组):500分;

    (3)旅游管理专业类(第91考试科目组):专业面试本科资格线80分,面试线80分以上者文化课加专业课综合成绩:424分;

    (4)艺术专业类(第92考试科目组):专业课本科资格线220分,专业线220分以上者文化课加专业课综合成绩:513分;

    (5)烹饪专业类(第93考试科目组):专业课本科资格线250分,专业线250分以上者文化课加专业课综合成绩:550分。

    2.专科(含民办专科):

    各专业类文化课加专业课综合成绩:260分。

    3.民办本科和民办专科:

    原则上执行同批最低控制分数线(即以上分数线),如线上生源不足,可在线下20分以内顺延降分录取,其中旅游、艺术、烹饪专业类民办本科仅降文化课加专业课综合分。

    如有考生对自己的成绩有疑问,须于7月4日一天和5日上午到市、县教育局职教处(科)登记,由省招办于7月6日统一组织核分工作。据悉,今年全省普通高校单独招生统一考试录取工作将于8月中旬进行。

    《江南时报》2003年7月4日

    


高考进行时
2003各地高考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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