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获悉,200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集中录取阶段各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已经上海市高校招生、毕业生就业指导委员会主任会议审定,现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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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即为两批自主招生院校的最低录取资格线。
2、第三批目前为高职与高专院校录取控制参考线,待第二批录取结束后,可能会有适当调整。
3、提前批军事院校大专录取以现公布的高职与高专院校录取控制参考线作为控制分数线,上海卷即以语文、数学、外语、综合四门总分控制,文科258分,理科239分。全国卷考生军事院校大专录取控制分数线与此相对应,即文科363分,理科270分。
东方网200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