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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5日起填报志愿 7月上旬开始录取
中国网 | 时间:2006 年6 月12 日 | 文章来源:浙江在线

政策每年都会有微调,对考生和家长而言,可能因此“牵一发而动全身”。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专家,就《浙江省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中考生和家长关心的政策类问题,昨天向记者做出了比较详细的解读。

填报志愿具体办法

◆填报志愿时间

提前批艺术类跟普通文理科不一样

《意见》:今年,文理科考生填报志愿时间:提前批为6月25日至6月26日上午,其他批次为6月26日至6月28日。艺术、体育类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与文理科提前批相同。

解读:今年,我省普通高校填报志愿有两个时间:

填报时间在6月25日至6月26日上午的有:1、提前批高校志愿;2、艺术、体育类考生填报艺术、体育专业志愿;

填报时间在6月26日至6月28日有:1、文、理科高校志愿(除提前批);2、艺兼文、艺兼理,体兼文、体兼理考生填报兼文、兼理高校志愿。

◆可填报志愿数

一个考生可填6个学校志愿

《意见》:考生在认真阅读有关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后,按有关规定和要求选择报考学校、专业等志愿。

解读:报考提前批及一至五批录取的高等学校的考生,可按顺序填写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和四个参考志愿,共六个学校志愿。提前批的学校志愿设服从志愿,一至五批的学校志愿不设服从志愿,根据需要组织补报志愿。

报考艺术、体育类高等学校(专业)的考生,须凭艺术、体育术科成绩合格证明方可填报艺术、体育类高等学校(专业)志愿,同时可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其它专业,但体育、艺术与提前批志愿不得兼报,录取时按先艺术、体育,后文科、理科志愿顺序投档。

艺术、体育类考生若专业术科成绩不合格,则不能填报艺术、体育院校(专业)志愿,其报考类别自动转为所兼报的文科或理科类。

此外,凡填报“独立学院”和民办高等学校本、专科专业志愿的考生,应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

◆志愿卡填写

录取以它为准,表卡要一致

《意见》:各志愿填报点要加强对考生填写志愿表、卡的技术指导。志愿填写完毕上交县招办后,不得改动。志愿信息采集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集中进行。

解读:考生应认真、仔细、真实、准确填写本人的志愿表和志愿卡。志愿表和志愿卡的相关内容必须一致,如果表、卡不一致,以卡为准;如果卡中填写的文字部分与机读识别标志不一致,以机读识别标志为准。

录取原则

7月上旬开始录取,共分六批

《意见》: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根据当年我省高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并按适当比例确定全省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解读:录取工作7月上旬开始,共分六批进行。

提前批为军事(国防生)、公安、航海类专业;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浙江工商大学人民武装学院、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等在该批同时进行;第一批为全国重点大学、进入“211工程”建设的大学和经批准列入该批录取院校的本科专业;第二批为一般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专业;第三批为“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的本科专业;第四批为普通高等学校的专科专业和本科院校的高职专业;第五批为高职、民办专科专业。

按计划数120%以内提档

《意见》:高等学校录取新生要按照规定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解读:今年,录取投档办法:第一、二志愿根据志愿优先的原则,依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高校招生计划数(二志愿按缺额计划数)的120%以内提供电子档案,其中第一志愿的投档比例可由高等学校在招生计划数的100%至120%之间自行确定;第一、二志愿生源不足时,参考志愿或补报志愿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缺额计划数的100%提供电子档案。

同时,经补报志愿后生源仍不足的高校,经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批准可适当降分。其中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第四批最大降分幅度为10分,第三批、第五批可降至下一条分数线。降分投档时,提前批至第四批按每5分一档,第五批按每10分一档的降分流程进行操作。

部分高校计划录取二志愿高分考生

《意见》:高等学校在录取新生时要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正确处理志愿与分数的关系,认真对待各志愿的考生。

解读:部分省属高等学校经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批准,可用少量计划录取二志愿高分考生,分数级差标准由高校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比如,浙江工商大学、嘉兴学院等高校都预留名额招收高分二志愿考生。

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意见》:录取新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解读:今年,高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各高校在校内采取远程异地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

优惠加分政策

加分项目有所调整

《意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等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一项。

解读:根据教育部规定,2006年高考加分项目等相关招生政策有较大调整。

我省已经规定,从2003年开始,高考加分项目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执行。今年教育部对高考加分项目进行了调整:新增了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一、二等奖者和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加20分的项目;自谋职业的退役军人均可加10分(去年仅限城镇退役军人);

减少了“亿利达青少年发明奖”和“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个人奖”等省级赛区获奖者的20分加分项目。

同时,增加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范围: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报考高等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此外,报考海洋运输、地质勘探、农林渔等毕业后工作、生活条件较艰苦的专业的考生,在生源不足时,在补报志愿前可以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20分以内提供档案。

定向就业招生与非定向招生同时投档,高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该校投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可在该校投档线以下20分以内、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以上补充投档。批次分数线以上还完不成的,组织补报志愿,补报后仍完不成则与非定向院校一样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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