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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招委公布高考偶发事件处理办法
中国网 | 时间:2006 年6 月5 日 | 文章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福州6月5日电(记者 来建强)记者从福建省高招委最新公布的高考相关偶发事件的处理办法中获知,考生在6月7日、8日两天高考期间忘带或遗失《准考证》可先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连日来,持续暴雨袭击福建省大部分地区并引发了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对此福建省特别规定,今年全省九个设区市的265个考点根据实际情况,在应对恶劣气候、急性传染病扩散及突然停电等突发事件方面制定若干预案,并成立“突发、偶发事件处理专门小组”。

办法规定,遇到考生忘带或遗失《准考证》的情况,监考人员只要验证考生相貌与《准考证》存根上照片相符,即可让考生先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同时考生保证在下一场考试前将《准考证》送到考点相关部门。确实丢失《准考证》的考生,可以书面说明情况并向考区高招办申请给予补办。福建省高招委负责人提醒广大考生,《准考证》是考生身份的重要证明,考生务必记得携带并小心保存,以免给考试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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