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近四成食用油短斤缺两 不合格大米接近一半

去年第四季度广州五类食品净含量抽查,大米合格率最低,仅为52%

■民生调查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质监局获悉,2004年第四季度质监部门对广州市内的五类食品(大米、小麦、食用油、醋和酱油)、化妆品、电线等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进行抽查,合格率仅为70%。其中食用油合格率仅62%,短斤缺两现象较为严重。

面粉合格率100%

罗小姐日前买了一罐5升的某牌花生油,回家用秤称发现只有9斤(按规定应有10斤)。根据《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要求,1至10升食用油的净含量允许负偏差为1.5‰,即5升食用油的最大误差应该在75毫升左右。类似的短斤缺两现象,在大米、酱油以及化妆品等商品上也屡见不鲜。

2004年第四季度,质监部门对广州市内(包括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市、增城市)的五类食品(大米、小麦、食用油、醋和酱油)、化妆品、电线等商品进行抽检,在抽查的164家企业203批次样品中,经检验合格的143批次,不合格的60批次,批次合格率为70%。在抽查的7类产品中,食用油和大米的合格率较低,其中食用油的合格率62%,大米的合格率为52%。面粉、酱油、醋的合格率较高,分别为100%、90%、89%。电线的合格率为100%,化妆品为75%。

小企业偏差较大

质监部门这次共抽查了164家企业,其中抽查大型企业1家,抽样合格率为100%;抽查中型企业28家,平均抽样合格率为83%;抽查小型企业139家,平均抽样合格率为59%。虽然目前还没有具体检测能证明缺斤短两的主要原因,但从抽查合格率上可看到,不同规模企业定量包装商品计量工作的水平确实存在差异。

抽查合格率低,质监部门认为主要是一些小型企业对定量包装商品的相关计量法规知道很少,特别是对定量包装商品的允许偏差、标注净含量的法定要求等缺乏了解。加上他们的计量器具配备精度较低,器具也未按周期进行检定,造成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超差。如很多食用油生产企业,就因为食用油的净含量是采用容量值标注的,企业在进行内部控制检验时难度较大,容易出现误差较大的情况,导致净含量不合格。

为保障消费者的利益,质监部门将召集抽查不合格的生产企业召开分析会,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进行重点跟踪监督检查。整改后仍不合格和拒绝整改的企业,质监部门将按《计量法》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切实帮助生产企业提高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合格率。作者: 邓恒

南方都市报 2005-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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