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工商局公布了对全省批发市场、超市等经营场所销售的食用植物油的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此次共抽查了40个批次的食用植物油,不合格的食用植物油为14个批次,不合格率为35%。省工商局发出一号消费警示:市民千万不要图便宜和实惠,当心劣质油花钱又伤身。
据了解,此次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散装食用油掺杂掺假特别严重,有7个批次的食用油把低价位的食用油加到高价位的产品中销售,欺诈消费者;其次是食用植物油中的酸价、过氧化值指标超标严重,有5个批次被认定为劣质油。(何晓东)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2004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