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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产品打8月标签 伊利子公司生产“早产奶”
中国网 | 时间:2006 年7 月13 日 | 文章来源:北京晨报

七月份产品打上八月份标签 整整“早产”20天

晨报陕西专讯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谁会相信,品牌牛奶——伊利优酸乳、伊利味可滋竟然也会存在“早产”!“伊利优酸乳”整整齐齐地码放在生产车间外,等待拉运。虽然当天是7月12日,可在这些优酸乳箱上打的生产日期却是2006年8月2日,整整“早产”了20天。

据记者了解,西安伊利泰普克饮品有限公司是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一家大型合资企业,专门从事乳制品生产开发。昨日上午,记者来到新丰街道办。经过调查,发现当地很多年轻人都在该企业工作,而对企业在产品上早打日期的举动,一些人很早就注意到了。“好像有好长时间了……”

随后,记者来到坐落于临潼新丰工贸小区西安伊利泰普克饮品有限公司。只见公司厂房整齐、秩序井然。在西门的一排厂房外,堆放着一箱箱优酸乳。从外观看,箱子是崭新的,箱子的封口处贴着严实的胶带。胶带上还有“箱内有奖卡,购买时请检查封口处是否完好”的字样。记者试着抬了抬,能感到里面是沉甸甸的奶包。令人惊讶的是,这些崭新的箱子上,生产日期居然打着“20060802”,也就是说,这些产品是2006年8月2日生产的。对7月12日生产的“伊利味可滋” 打上“20060717”标签,公司技术部负责人张某竟称是为了试验的需要。

就纸箱上日期的“早产”问题,记者始终没有得到公司的圆满解答。(《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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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消协:厂家涉嫌欺诈

昨日,陕西省消费者协会有关人士表示,出现提前标注生产日期的情况,如果是厂家故意行为,其行为将构成欺诈,消费者可要求厂家双倍赔偿,造成后果的,还可要求精神赔偿。

就伊利早产奶事件,陕西省消费者协会投诉监督部副主任傅之秦表示,出现早产奶,如果是厂家工作失误造成的,且为个别现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换,但造成损失的,消费者可以要求赔偿。西安市乳业协会秘书长王伟民表示,乳品生产企业在标注产品生产日期时可以将检验时间考虑在内,但如果乳品“早产”时间过长,就是生产企业在有意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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