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统计局按照省委、省政府扎实稳步推进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部署,明确提出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量化指标纳入统计范畴,建立统计报表。
一是对应中央出台的15个方面的支农政策分别建立相应的统计指标,使得各级政府对各项支农政策“研究透,争取够,使用足,配套好”。
二是在现有的有关农村农业统计报表中,将增加粮食主产县、外销生猪基地县、标准化养殖小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农村社会事业建设、村庄规划建设、村容整治等统计指标;工业方面,将增加农产品加工率、166家国家级和省级龙头企业、保健品产业、农产品加工产值过20亿元的县市和工业园区的统计指标;经贸和服务业方面,将增加农业招商引资、农业产业化经贸洽谈会,有规模的休闲观光农业、花卉园林的统计指标;“八件实事”方面,将增加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社会救济救助体系、乡村道路、农网改造、人饮工程建设和农村能源建设的统计指标。
三是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制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综合考评统计指标体系。
此外,湖南省局还将增加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科技兴农、农村综合改革、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体系、动植物防疫体系的统计指标。(湖南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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