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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推出侨房新规:侨房租住户可优惠购买专用房
中国网 | 时间:2005 年06 月14 日 | 文章来源:中新网

中新社广州六月十三日电 记者今天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获悉,广州市落实侨房政策又有新举措,将以优惠价格给侨房租住户购买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以解决其居住问题和侨房业主收回使用权。

据介绍,近年来,广州市依照落实侨房政策规定,经审查批准发还给华侨业主。在落实侨房政策发还产权后,华侨业主要求收回房屋使用权,为解决原租住在这些侨房的住户和凡一九八0年以前已居住在侨房租住户的住房问题,拟向侨房租住户出售白云区新市汇侨新城(汇侨路)及广源路云苑新村(云苑三街及北街)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据悉,专用房出售价格:汇侨新城多层房屋均价为一千九百八十元/平方米,高层房屋均价为二千六百元/平方米;云苑新村多层房屋均价为一千七百九十元/平方米。

按照有关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购房:使用权(或部分使用权)需退还业主的侨房租住户;按照法院判决限期迁出侨房的租住户;一九八0年一月一日前租住的侨房租住户;发还在私改、代管期间发生扩、加、改建而增加的部分面积的侨房,居住在此类侨房、原属房管部门安排的租住户;危险侨房修缮需要迁出的租住户;发还被征拆回迁安置的侨房租住户;发还的侨房过去被征拆,领残值补偿款的侨房业主或其继承人无房居住或居住有困难的(人均居住面积十平方米以下);回国创业无房居住的海外引进人才。但已享受过实物及货币分房或购买安居房等有其他安置途径的,不能购买专用房。(记者陈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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