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名无锡农民告国土部案昨日开庭

认定国土资源部的批文是不合格文书,150名江苏省无锡市鸿桥村的村民将不受理自己复议的国土资源部告上法院。昨天,市一中院开庭审理此案。

昨天,村民代表参加庭审时说,2004年2月,依据国土资源部作出的批文,无锡市政府将他们的12公顷土地征用。但此批文与事实严重不符,也与国家政策法规相抵触。“我们想通过复议的方式反映,结果他们不受理。”村民代表说。

“不受理,是因为已经超出规定的时限。”昨天庭审中,国土资源部代理人首先在程序上提出了反驳。他表示,去年2月18日,无锡市政府在当地张贴了公告,因此可以认定村民们是在这一天知道了批文,但这些村民在去年7月才提起复议——“这已经远远超过了60天的法定期限,所以依法不予受理。” (记者王阳)

《京华时报》  2005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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