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再就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出四措施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3日提出加快推进再就业工作的四项措施,千方百计完成今年再就业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

    这四项措施包括:

    在政策落实上加快进度。6月底前,地级城市所有配套政策的实施办法必须制定出台,7月底前,全面进入政策实施阶段。各地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调度,明确时限,确保按时完成任务。6月底前,在街道、社区普遍建立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并切实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和工作的“六到位”。

    在工作协调上加大力度。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尽快配合各级政府建立健全相应的再就业工作领导机构,形成统一领导、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抓紧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按月统计通报配套政策出台、再就业优惠证发放和社区平台建设三项目标,按季统计通报再就业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政策落实效果。

    在开发岗位上花大力气。要把扶持政策与岗位开发相结合,积极运用再就业扶持政策,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以及有比较优势和市场需求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鼓励发展就业容量大的个体、私营、外商投资、股份合作等多种所有制经济,积极发展有市场需求的中小企业,促进跨地区的劳务协作和对外劳务输出。同时,要把针对防治非典的特定需求与就业岗位开发结合起来,创造新的就业岗位。

    在帮助大龄困难对象上下大功夫。要针对目前大龄困难对象再就业难的问题,抓紧建立健全再就业援助制度,千方百计帮助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再就业。今年帮助100万以上“4050”人员再就业是考核各地再就业工作实绩的一项硬指标,各地要摸清人员底数,按具体人员落到实处。同时,各地还要抓紧建立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全面落实免费再就业培训和免费职业介绍政策。(齐中熙)

    

    央视国际 2003年0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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