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03年12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3年12月27日
新华网 200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