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与效率 2001年法院司法改革综述  

    1999年10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明确人民法院未来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任务和奋斗目标,全面加强法院的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以纲要的形式全面、系统地规划全国法院今后五年改革的发展蓝图,并公之于众,这在人民法院的历史上是第一次。

    也就是从这时候开始,以“公正和效率”为核心的司法改革在全国法院迅速展开。

    在承续前几年司法改革成果的基础上,2001年,全国法院围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基本原则,在健全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独立、公正、高效、廉洁、运行良好的审判工作机制,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建立保障人民法院充分履行审判职能的经费管理体制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进展。

    一

    2001年下半年,北京市崇文区法院在民事庭进行案件审理的“1-1-1”审判管理模式改革:以一名法官配置一名法官助理和一名书记员,组成一个固定的审判单位,分工负责,协同进行案件审理的“1-1-1”审判管理模式,通过公正科学的程序,选出业务最精的法官担任主审法官,使法官从繁杂琐碎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专心于案件的审理;成立书记员办公室,实现书记员单独序列管理,有效地解决了“书审不分”的问题。实行“1-1-1”审判模式后,民事庭在案件质量和审判效率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结案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3.2%,个案平均审理时间缩短7天,月人均结案增多15件,法官外调次数减少76.3%,案件改判率下降9个百分点。

    以崇文区法院的改革为代表,2001年,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在《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的指导下,向深层次全面推进。

    审判方式改革是改革的重心。在2000年完成立审、审执、审监三个分立的基础上,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将“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作为审判方式改革的重点之一,总结出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范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下发了《广东省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规则(试行)》,规定了灵活简便的立案、传唤和快审快结制度,落实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将裁判权直接交给审案法官,鼓励法官当庭裁判,提高了当庭裁判文书的送达效率。现在,广东省一些法院的当庭宣判率达到70%。在证据制度改革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去年颁布实施了《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当事人举证责任,明确了诉讼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自己主张的法律后果,确定审判人员调查取证的范围,改变了过去有的法官大包大揽调查取证工作、严重浪费司法资源的现象。在裁判文书改革方面,加强对质证中有争议证据的分析、认证,增强判决的说理性,四川省成都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法院在对一些可类型化的案件制作格式化的文书模式以提高效率的同时,还追求判决书不同的说理风格、逻辑风格、叙事风格、语言风格;广州市中级法院也通过举办裁判文书评比活动,推动文书改革的发展,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

    二

    公开审判制度是我国一项重要的宪法原则和基本诉讼制度,也是审判方式改革的重要内容。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具体规定》,对于公开审理的刑事再审案件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不仅如此,各级人民法院还创造了公开审判的新的表现形式。浙江金华、福建泉州等相当一部分地方法院与当地电视台联合举办了《现在开庭》、《庭审直播》等栏目,对一些有影响的、典型的重大案件进行现场直播或实况转播;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开承诺:凡年满18岁的我国公民,持合法有效证件,可以查阅该院已经审结案件的所有裁判文书,该院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公告和旁听证还被中国历史博物馆收藏。

    审判监督改革既是难点,又是敏感点。长期以来,我国再审的特点是无限再审,造成司法资源的巨大浪费,终审裁判的稳定性和司法权威受到影响。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对审监工作提出明确目标和要求:变无限再审为有限再审,制定了《刑事案件再审开庭程序若干规定》、《关于办理不服本院生效裁判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至此,审监改革全面铺开。

    三

    人事制度改革是司法改革的保证,其中法官制度的改革最为引人注目。

    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修改《法官法》,规定以后所有从事审判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全国统一的司法考试,为吸收优秀的法律人才进入法院打下了基础。现在审判长、独任审判员选任制度已在全国法院普遍推行。一批具有较高素质的优秀法官担任审判长主持合议庭庭审活动,由合议庭依照法定职责对案件进行裁判,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在此基础上,法官配备法官助理、确定法官员额的试点工作,以及试行书记员单独序列的改革正在积极和规划之中。

    围绕“公正与效率”的人民法院司法改革,不仅在国内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而且在国外也引起了广泛影响。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法官肯尼迪说:“中国正在探讨各种途径使中国体制与蓬勃发展的世界贸易接轨,值得称道。美国应该认识到中国司法部门在短时间内所取得的进步,不能忽视和抹煞这个进步。”玻利维亚首席大法官在完整地旁听了一次刑事案件审理后说:“中国法院审理案件是快捷、透明和严肃的,中国的司法制度是很进步的。有这种公正、快捷、透明的司法制度作保障,中国将成为更伟大的国家!”

    

    新华社 2002-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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