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文章 ] [   ]
关于“自然之友”保护藏羚羊问题的报告和建议
中国网 | 时间:2001 年01 月12 日 | 文章来源:中国网
    1999年2月1日

    自然之友参与藏羚羊保护活动的背景

    自1995年开始,“自然之友”通过参与环保志愿者杨欣“保护长江源,爱我大自然”活动,受到环保英雄索南达杰事迹的教育和感染,多次支持和组织会员到可可西里进行考察和参加建设保护站劳动,逐步对可可西里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现状和问题有所认识并日益关切。

    1998年春,世界自然基金会史立红女士(自然之友会员)根据国内外资料编写了一份关于藏羚羊情况的报告,同时,曾到可可西里采访和考察的“自然之友”会员奚志农、王卜平等提供了大量照片、录像带和其他一手信息。

    1998年,“自然之友”、世界自然基金会和国际爱护动物基金等几家非政府环保组织负责人针对可可西里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困境,曾多次探讨如何共同支持救助藏羚羊的行动,并听取了香港有关机构的意见,但因为没有政府参与,未能形成具体行动方案。

     自然之友对中共青海省治多县西部工委(绰号“野牦牛队”)的支持

    1998年9月,根据一些会员的建议,“自然之友”和《中国林业报·绿色周末》联名邀请扎巴多杰来京介绍情况,同来的还有治多县政府办公室杨殿斌副主任和当地一位热心环保的企业家。其路费、在京食宿和活动统由“自然之友”负担和安排。

    扎巴多杰等在京曾向国家环保总局、国家林业局有关部门汇报了工作,并访问了世界自然基金会和国际爱护动物基金办公室。“自然之友”安排他们与传媒界见面,并向“自然之友”会员和北大、北林大、轻工学院等高校学生作了多场报告,引起强烈反响。传媒广泛报道引起了公众关注。

    寻求国际支持

    1998年10月 “自然之友”会长梁从诫会见正在访华的英国首相布莱尔,并向他提交了一封要求英国制止其国内非法藏羚绒贸易的公开信。次日布莱尔即回信表示同情和支持。据了解,布回国后已指示英国环保部关注这一问题。

    对于扎巴多杰的工作和梁从诫的公开信,多家中国报刊和外国媒体,如日本广播电台(NHK)、美国之音、英国《独立报》、美《洛山矶时报》等都作了报道。中国保护藏羚羊行动引起了国际反响,外国报纸开始配合中国各非政府环保组织,向我提供国外藏羚绒贸易信息。

    1998年12月,国家林业局公布了《中国藏羚羊保护现状》白皮书,成为对外宣传中具有权威性的依据。

    扎巴多杰去世后的情况

    1998年11月,扎巴多杰在玉树突然去世。北京传媒报道了这一噩耗,引起了国内外严重关切,舆论更加担心藏羚羊命运,给当地造成一定压力。

    1998年12月下旬,治多县人大吴春庆副主任和杨殿斌专程来京,向各非政府环保组织和传媒表态,强调县领导对扎巴多杰和西部工委过去工作充分肯定,并将进一步加强反盗猎工作,希望各非政府环保组织继续支持他们。

    与此同时,治多县西部工委的反盗猎巡逻没有间断。据了解,扎巴多杰去世后,从1998年11月至1999年1月下旬,他们已前后进山巡逻十一次(其频度超过以往),共截获盗猎分子六批,抓获14人,缴获藏羚羊皮330张及一批车辆、武器。其中盗猎分子9人已先后押送治多县依法受审。但因巡逻队人手少、装备简陋,经费不足,还有大批匪徒漏网,盗猎活动仍十分猖獗。据了解,被捕犯罪分子不久将在当地公开宣判,同时要将近期缴获的数百张藏羚羊皮当众销毁。届时“自然之友”、国际爱护动物基金和传媒界可能派人参加以示支持和声援。

    民间组织对可可西里保护藏羚羊行动的支援

    “自然之友”和国际爱护动物基金经过共同努力,12月下旬为治多县西部工委募集到40余万元。其中,国际爱护动物基金用以支持巡逻的8万余元及两个野外急救药箱已于日前邮到了格尔木; “自然之友”购置了2023Q型北京吉普两辆(经批准,车身作了警务标志)和近6万元的汽车配件,还计划购置电台一部,车用天线一架,近期将发往西部工委,剩余款项将用于资助经常性巡逻。两个非政府环保组织提供捐助的条件是:必须当众全部销毁缴获的藏羚羊及其他野生动物皮张,绝对不得出售;对盗猎分子要依法严惩,不得以罚代刑。

    1999年1月中旬,青海省野生动物管理局郑杰局长和玉树州可可西里保护区才嘎主任来到北京,和“自然之友”及国际爱护动物基金负责人见了面。双方表示要互相配合,把藏羚羊保护工作做好。“自然之友”等特别希望保护区能正式吸收治多县西部工委参与其巡防工作,以发挥后者的积极性。郑局长和才嘎表示,这方面已有所考虑,将作出合理安排。

    最近,据新疆环保志愿者告知,在新疆阿尔金山保护区一带藏羚羊被猎情况仍异常严重。盗猎分子主要也来自青海海东、黄南地区。该保护区面临着和可可西里类似的困难,影响了对盗猎活动的打击力度。

    根据以上情况,我们认为:

    目前青藏高原野生动物保护形势依然极其严峻。估计总数已不到五万的藏羚羊作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每年竟以万只以上数量被盗猎,将使这一珍贵野生动物在几年之内彻底灭绝,这将是我国乃致全球野生物种的重大损失。

    藏羚绒大量偷运出境也是对我国一种重要国有资源的掠夺和破坏。根据藏羚绒制品国际价格和喀什米尔地区每年加工的藏羚绒原料数量推算,每年作为原料从我国出境的藏羚绒的国际市场价值高达数百万美元,而这正是激起盗猎及走私分子疯狂贪欲的根源。

    这同时也严重地损害着我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国际形象。我们正在和盗猎分子争分夺秒,时不我待。国内外舆论正密切关注着事态的发展。

    在这个问题上,几年来,各非政府环保组织和环保志愿者在动员舆论、呼吁国际合作和援助地方保护机构等方面作出了极大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限于非政府环保组织的社会功能,今后要对地方工作做出更大贡献是很困难的。

    为此,我们郑重建议:

    在中央政府主管部门下成立“藏羚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以统筹领导和调度全面工作。同时,由中央主管部门直接出面,切实整顿和加强西藏、青海和新疆三省区的有关保护机构,配备得力干部,吸收有经验、能吃苦的地方公安、保护人员参加,组成强有力的保护队伍。

    在经费、装备、武器和执法权限上给予地方保护机构充分保证。与盗猎团伙斗争和与走私集团斗争一样,不能总是让执法队伍处于劣势,甚至饿着肚子开着破车追捕犯罪分子。了解情况的同志还多次建议:如果巡逻能够使用“黑鹰”直升机,不仅效率可大大提高,其总体成本也比地面巡逻要低。近年来我国在护林防火方面曾多次动用部队飞机,保护藏羚羊的意义决不下于护林,动用直升机原则上应该是可以考虑的。

    建立责任分明、行之有效三省区联防体制,严防盗猎分子钻我巡防较弱地带或三省区结合部的空子逃之夭夭。

    对被抓获的盗猎团伙头子依法实施最高量刑(猎杀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三只以上为严重刑事犯罪,并可与盗卖野生动物、非法持枪数罪并罚)。甚至可以循例(熊猫、虎、野象)判几个死刑。杜绝以罚代刑、养痈遗患;同时也要对买卖兽皮的奸商绳之以法。

    缴获的野生动物皮张及其他部分,要全部公开销毁,严禁任何单位出售。同时加强西藏边境口岸缉私工作,严防藏羚绒偷运出境。

    在大量产生盗猎分子的地区大张旗鼓地向群众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意义和有关法律。如青海省海东、黄南地区的回族、撒拉族农村,西藏昌都地区等,特别是在当地中、小学里。对被判刑分子,要将法院布告贴到其家乡去,造成震慑效果;甚至可以对当地近年突然致富农户进行追查,要其说明财富来源(刑法规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是一种罪)。盗猎分子经常出没的中心城市如格尔木的公安部门也要通力配合。

    及早召开有相关国家和地区政府环保部门和各非政府保护组织参加的国际会议,争取在保护藏羚羊方面建立有效的国际合作,尽可能地扩大国际宣传。在这方面各非政府环保组织可以发挥一定作用。

    尽早由政府主管部门邀集各有关部门、地区、机构、组织等进行几次实质性的工作研讨,并在此基础上及时制订和布署藏羚羊全面保护行动计划。

    总之,要使藏羚羊得到切实的保护,就必须把这个行动搞得像当年保护大熊猫一样,家喻户晓,人人关心。 仅靠几名地方公安在广袤的荒原上与装备优越的盗猎团伙打游击,抓一漏百,藏羚羊保护将流为一句空话。如是,则这一全球性保护动物将在我们的眼皮底下被罪恶的盗猎分子捕尽杀绝,而在世界舆论面前,中国政府将难以辞其咎。

    “自然之友”等非政府环保组织愿尽最大努力,支持政府一切有力措施,坚决不让这样的生态悲剧在我国的青藏高原上发生!

    中国网 2001年01月12日

编辑信箱 ] [ 打印文章 ] [   ] [ 关闭窗口 ]
国内新闻24小时排行

国际新闻24小时排行

关于我们 |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 刊登广告 | 联系方式 | 本站地图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china.org.cn 电话: 86-10-68326688